招聘范围:校园招聘204人(含社招24年预计850人)
报名时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12:00
准考证打印:3月29开始
笔试时间:3月31日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以及教师职业能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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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打造“科学之城、追光之城、向往之城”,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高地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师2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学段 学科 招聘人数 岗位等级 1 高中 语文 1 专技七级岗位 2 数学 1 3 英语 1 4 物理 1 5 生物 1 6 政治 1 7 地理 1 8 初中 语文 1 9 数学 4 10 英语 2 11 道德与法治 1 12 化学 1 13 历史 1 14 小学 数学 1 15 信息技术 1 16 幼儿园 1 进群获取最新招聘信息通知↓ 教师公告、岗位信息、资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 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5. 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 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 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 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须现为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以下任一业绩条件: 1. A类名师:省特级教师。 2. B类名师: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②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④省骨干教师、名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⑤正高级教师。 3. C类名师:①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②副省级城市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22日12:00—4月25日12:00前登录光谷人网(https://www.ovc-talent.com/homePage)点击“求职招聘”栏目或关注“光谷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光谷人”小程序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考核现场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入围考核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教(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教(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按照5:5计入综合成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超过1:1的岗位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考核前公布。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参照《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10年),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未定级”,经考核合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招聘的名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其中省特级教师按规定享受省特级教师津贴。 (二)享受安家补助费30-100万元(A类名师100万元、B类名师50万元、C类名师30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扣减安家补助费。若拟聘用人员身份为原区内聘用制教师的,只使用事业编制,不享受安家补助费。 (三)适当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教学教研岗位)工作问题。招聘引进的名师,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经考核合格可随迁随调,身份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聘用制教师。 (四)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光谷人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二)咨询电话: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27-67880466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08室 (三)监督电话:027-65527182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1.附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4年名师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024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招聘教师850人 预计校园招聘290人,社招540人,名师名校长20人 24年招聘人数较多,应届生和社会考生都有机会报考。 扫码进入武汉东湖高新区交流群 一、参考往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考情: 二、参考2023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1届、2022届、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为学前教育或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8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岗位除外)。 4.资历:报考中小学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下同)。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幼儿园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含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具体岗位工作年限要求以附件1为准。 (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资历和业绩:现在普通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学段须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并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下列Ⅰ、Ⅱ、Ⅲ三类中任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Ⅱ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②近五年获得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或“基础教育精品课”等部级优课;③2021年以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Ⅲ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录像课(含基础教育精品课)或其他线上学科类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②区(县)级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近五年在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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