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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异地生育医保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是武汉市医保,由于当前受疫情影响无法回武汉生育,想问下在当地生孩子是不是只能自费不能用医保?生育完回武汉了还可以报销吗?需要什么手续? |
回复 | 您好,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诊断妊娠后,应通过支付宝、武汉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已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因疫情防控原因在异地产检及生产,其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待疫情解除后,按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不受办理时限的限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是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二)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 (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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