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招聘临床护士三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能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爱心、细心、责任心以及耐心;了解诊疗护理常规,熟练掌握护理操作技能;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法犯罪史、无吸毒史。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临床护士:年龄小于30周岁,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聘用待遇:
自入职之日起,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待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算基本工资+绩效,同时购买五险一金。
联系人:申向荣
联系电话:1777152666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