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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院招聘社会公告

来源:武汉人才网 时间:2020-04-25 08:00:00 作者:武汉人才网 浏览量:

湖南省科学院招聘社会公告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系湖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是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全院现有在职干部、科研人员和职工18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80余人,博士及博士后60余人;设有9个研究所、6个管理部门、2个科辅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与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nas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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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kyrsc2014@163.com。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登记表》(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登记表》、《一览表》及报名材料目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网下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注明是否已达到规定的服务期)。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大楼420室领取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博士学位岗位的(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与系统工程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研究生/博士岗位:

  采取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和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专家评议占综合成绩的60%)。

  ②应聘研究生/硕士、本科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命题写作,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的,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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